2014年7月30日 星期三

一切都会过去的


     这首歌的歌词其实一点都不好,是我最讨厌的“的着了”歌词。会想听这首歌是因为它的旋律,还有它的两句歌词。最喜欢的就是那一句“最痛的时刻最感觉清澈”。在很小很小的时候,只听过心痛,却不知道心痛的感觉。长大以后,跟那厮交往的时候,第一次为了他哭,才明白什么叫心痛,为什么叫心痛。曾经每一次哭,真的会有心脏疼痛的感觉,每次都会忍不住卷缩在床角,直到心里的呐喊消失。可是在痛的时候,才是脑袋最清晰的时候,最清澈的时候,或许如今,我对于那厮美好的记忆渐渐在消失,所有的情话,所有的承诺都已渐渐忘却,可是每一次受的重伤却依然很清晰,每次讲起都仍然咬牙切齿。或许这是好事,曾经心太痛,就是因为记得他所有给的承诺;到如今心不太痛了,是因为我仿佛失了忆,把他曾经的承诺都淡忘了,被辜负感也少了许多,忘了怎么问罪,忘了怎么伤悲。

    今天是在槟城的最后一晚,五天的假期一直到今天才有机会午后窝在被窝里,睡醒了也不肯起来的悠闲日子。回想起这几天的生活,突然发现身边有许多人虽然不问,可是心里仍然会想起我是否受了伤。那天和几位朋友出去逛街,周末的关系,遇见的熟人特别多,见一次人们就问一次,你知道那厮跟那谁谁谁在一起了吗?可能我看起来状态很好,可能我看起来毫不知情,可能我看上去就是整件事情的代言人,于是大家都不约而同的问了。最深刻的问题,是学姐的一句话:“他到底哪里好?”才发现原来他在人们的严重,并没有我想象中那么值得。突然想起,终于明白为什么人们都说我和他的现任女友有相像之处了。毕竟我们两个人都算是学校的活跃分子,不敢说全校人都认识,可是至少在自己那一届,还有上下两届的学长姐学弟妹都认识。两个都算是强势的人,爱做头的人,爱出风头的人,都是第一班的学生,样子还过得去,多才多艺,有两把刷子,充满傲气的女孩。只是在我的心目中,她永远非善类,至少身边的人也这么认为。然后才发现,旁人都很好奇那厮有什么好,值得两个这种类型的女孩喜欢。我突然又想起,曾经那厮告诉过我,他喜欢挑战高难度的事,而对于追求这类女孩就算是其中一种。敢情那厮把我们两个女孩都当成通关怪兽了?

    可是,我想我清楚那厮为什么能追求得到我和她。或许就是因为别人觉得我们这类女生难搞,所以决定远观,而他却愿意尝试,所以他变成了我们少数追求者中的一位,也是条件最好的一位。听着学姐的话语,才明白原来在学姐的眼里,选择那厮是品味降低了,我们都值得更好的人,不管是我还是她。我笑了笑,突然释然。可能那只是安慰的话语,可能并不能当真,可是我才明白,自己远比想象中有价值,更值得更好的人。曾经跟一个朋友抱怨,说自己哪里不好看,哪里应该改,过了一阵子那朋友便分享了一个视频给我。视频的内容是外国人的一个实验,让参加者站在一面大镜子前面说出自己不满意自己的地方。其实这群人都不知道,在大镜子的另一边,制作组安排了一群陌生人对着这群参加者说出他们喜欢这些人的地方。最有趣的是,有一些参加者最不喜欢自己的地方,确实陌生人最喜欢的地方。看了这个视频后,心里暖暖的,也理解了朋友的用意。突然间想,或许那厮选择了她,并不是我输了,而是我幸存了。或许我值得更好的人,明白我的骄傲,欣赏我的骄傲,也以我的骄傲为光荣,而不是选择征服我,打压我的骄傲,要求我为他放下骄傲,然后满足他的骄傲。

   最近重看《绅士的品格》,其中一对情侣便是骄傲的代表。不同的是,男生爱的就是女生的那份骄傲,包容,并且以尊重她的方式帮助她,一来不损她的傲气,二来不失男人味。想想,曾经那厮说过我越来越大女人主义。其实什么叫大女人主义?如果我是这样的人,当他第一次伤害我,我便会不顾一切转身而去;如果我是这样的人,当我发现被欺骗以后,我便不会浪费时间希望听见他的解释;如果我是这样的人,我便不会被情所困了将近六年,至今还在为那厮哭泣。或许,在他的爱情世界里,只为征服骄傲的女人而存在,而在我的世界里,只为爱上骄傲的男人,并且与他同在。从很久以前,我便知道,过度绅士,过度委曲求全,处处应和的好脾气男生,并不是我喜欢的类型。因为太绅士,感觉有距离,因为处处应和,感觉没有聊下去的动力。从来就不希望任何人在自己面前显得卑微,也不喜欢任何人希望我在他们面前显得卑微,我有傲气,也欣赏有傲气的人(当然你要傲得在情在理)。

  曾经,我在那段感情里快乐过,也受过挫折,曾经随心所欲的依赖那厮,也曾经深深爱过。或许丢掉关于那厮的一切的确是最绝情最有效的方法。就算曾经有多么心动,曾经有多么心痛,到了如今,我仿佛失去了从前五六年的记忆,开始忘记他的承诺,他的喜好,他说过的话。曾经不必看到,只要想起就会流泪,现在我让自己什么都看不到,即使想起也只是叹一口气。我一直以为,就算分手后,我依然会把他放在心上,现在才发现当一切美好都破碎以后,没有什么是值得留下的,一切都会过去的。

2014年7月28日 星期一

总有那么一种情绪带动鸵鸟自恋又自夸


   这趟短暂的假期,最大的收获便是证实自己真的瘦了。不只是被长辈们称赞瘦去了,而且还达到了鸵鸟不少的愿望。昨天去拜访赖老师,再次站到他摆在店里的秤上面。想想当初自己便是站在同样的秤上面,发现自己体重暴涨的,也是在同样的秤上面暗自下定决心要减肥的,如今再次站上体重计,发现自己的确瘦了5公斤,鸵鸟的心里乐呀乐开了花~于是鸵鸟便兴冲冲地跟在店里的朋友宣布自己瘦了,朋友也说鸵鸟的脸瘦了,不管是不是客套,鸵鸟听着都乐~

   人人都说,镜子和照片都是最真实的。当然,自拍照是早已失去公信力的东西,只有在被人拍的照片中才能看到最真实的自己。自从面子书流行以来,我总是觉得别人帮自己拍的照片通常都很丑,从前是觉得别人把鸵鸟的脸拍丑了,上了大学以后是觉得人家把鸵鸟拍胖了。每每遇到这个情况的时候,鸵鸟总是会自我安慰一番,说是人透过相机的圆镜头总是显得比现实生活中胖的,可是心里还是有一根刺。于是鸵鸟又暗自许下一个心愿,就是不管怎么拍都怎么瘦,脸丑没关系,最重要就是怎么拍都怎么瘦。虽然现在还没有达到那个境界,不过差不多了。这两天看看家人朋友为自己拍的生活照,发现自己在照片里的身材是自己满意的,当下不禁感动了一把。

这是新年时候的照片,当时都不觉得有什么问题,现在回去一看才发现自己大了一号,而且脸圆圆的。

昨天拍的照片,我就是专挑同样角度对比来着,虽然看不好身形,光看脸就看得出差别了,脸明显尖了XD

这是五月中的照片,当时应该是减肥前的体重和身形,明明特地摆好了姿势,结果还是一样脸圆、手臂粗、庞大身形,感觉就是女壮汉

今天早上拍的照片,明显腰部线条出来的,重点是,这张是没有摆好姿势被人拍的,而且还是正面哦~

    鸵鸟因此心情大好,今天下午跑到理发店做头皮护理,看着镜子,再度觉得自己瘦了。想想从前,每次去做护理的时候,坐在镜子前面总会忍不住嫌弃自己。镜子中的自己每次看起来都特别肥,经过几次经验过后,鸵鸟认定了这肯定是镜子的错!一定是这面镜子把人照的特别肥,于是就满意了。不过今天坐在镜子前面,却没有那种感觉,不管怎么坐,都不感觉自己胖,那种感觉实在是非笔墨可以形容的呀~于是我的好心情一直延续到晚上去了~

   于是乎,突然之间自己又有了一个新的感悟。要是哪一天你得到一个并不是天生丽质的女孩,应该珍惜她。要知道啊,像我们这种乱吃会肥,晒多一点就黑,不护理头发就乱糟糟的女孩,如果能让人觉得漂亮,肯定是靠后天的努力来着。如果天生丽质多好,那么就不必花钱护理头发,不必花心思减肥,不必花钱美白,更不需要花时间防晒。鸵鸟是个特别讨厌麻烦,而且特别节省的好女孩儿,可惜老天偏偏就不让我当,让我变成全身上下都需要花钱保养的娃。而且后天努力的女生真的应该受宠的,如果她需要花钱保养,可是从来就不跟你要钱,就证明她是凭借自己的财力自力更生的好女孩儿,这行为实在值得赞扬啊!!!

   写着写着,鸵鸟现在实在是情绪高涨,无法自拔,于是鸵鸟决定睡觉以消除高涨的情绪。不过这几天几乎天天都在聚会,每天早出晚归的,不知道会不会又胖了一两公斤了?别怕,回到金宝,继续我的烫菜生活就行~加油!!最后献上自己的自拍照一张,乐一乐~







2014年7月26日 星期六

你好!我的浪漫情怀~


    刚刚在网上看到一个很有趣的帖子,说是要人珍惜身边脸上有酒窝,颈上有痣,胸前有痣的人。这个说法,有一个美丽的传说。每个人死以后,都得喝孟婆汤,而孟婆汤也成为忘情水,说是喝了以后会忘却这一生的爱恨情仇。但是有一部分的人却因为种种原因而不愿喝下孟婆汤,孟婆没有办法之下,只好答应这些人在他们的身上留下记号,这些记号,要么是脸上的酒窝,要么是颈上的痣,要么在胸前的痣。而留下记号的人,必须跳入忘川,受水淹火烤的折磨,等上千年才得以轮回。转世以后,这些人都会带着身上的记号来到人间,寻找自己的前世情人再续前缘。

   仔细一看,自己脸上就有一个梨窝,而且只有一边,胸前也有一颗痣。鸵鸟的亲娘则是颈项后面有颗痣,而脸上也有酒窝。于是鸵鸟的亲爹便一把抓住了鸵鸟的亲娘,就这样爱了大半辈子,那鸵鸟呢?中学的时候,鸵鸟曾经让一个学校老师算过命,说鸵鸟这一生会有两个男人,在中学遇见的那一位会是鸵鸟的一生,也是最好的。而当时鸵鸟正好就是跟那厮在一起的,可是最终还是分开了。而这一次,鸵鸟真心打定主意不再原谅那厮了,那厮已经完全失去了他对鸵鸟的价值。不过说实在的,身为新新人类的鸵鸟,还是很迷信的,于是乎,鸵鸟便打定主意不再乱给人算命了,毕竟鸵鸟有位朋友说过,天机不可泄露,要是真的说中了,你的命运会自动更改。

   其实,这一切都不科学,不过偶尔还是会想放在心里,理性上不允许,可是感性上接纳了它。总觉得,自己一直在等着一个人,好似等了千年,而今生延续着自己的等待。其实,鸵鸟之所以放不下那厮,是因为在那厮还没有追求鸵鸟以前,鸵鸟便听到了许多风言风语,不过当时彼此都不认识,甚至不知道对方长什么样。不过有天,鸵鸟凭着感觉去找,一眼便认出那厮便是打算追求鸵鸟的家伙。神奇吗?鸵鸟至今,仍觉得这一切都是神奇的。可是鸵鸟终究不信邪,就不信那厮是鸵鸟的命定,不然为嘛让鸵鸟流了那么多次眼泪,伤了那么多次心,难道我前世欠那厮来着?!专门向我讨债不成?

  于是,鸵鸟小姐打定主意继续等。效仿席慕容阿姨,为了等那命定的人,甘愿求佛求了五百年,只为化成一棵树,长在命定的人毕竟的路旁。我的意思是,要效仿她的痴情,还有充满盼望的性格(虽然鸵鸟的朋友已经直呼鸵鸟太痴情了),看看谁来吧?不过鸵鸟可不希望自己好像树一样,只能让人经过,却无法前进,鸵鸟要变成雨,在最寒冷的天,围绕着最爱的人;鸵鸟要变成空气,让人习惯了我的存在,却在离开时令人感到窒息。鸵鸟要以人的姿态,走到最爱最盼望的人身边,吻一吻他的眼皮,勾一勾他的小拇指,看着他的笑脸悠哉悠哉地过一生。于是啊,鸵鸟又再次陷入了自己的浪漫情怀之中,可是,这种浪漫情怀有多少人能明白呢?

诚征男友XD

   想了想,鸵鸟觉得很神奇,一个是鸵鸟花了五六年时间爱着的人,另一个则是鸵鸟花了五六年时间恨着的人,突然在一起了。那会是什么样的感觉呢?鸵鸟心胸狭窄,没办法爱屋及乌地把恨转成爱,于是鸵鸟自然而然地把两个人都一起恨了,反正是爱是恨鸵鸟都已经是一个局外人,他们不会在意的。

   其实,这次虽然是真的了断了,可是鸵鸟却感觉自己会比从前快痊愈。有个朋友告诉鸵鸟,最容易放下一个人的方式,就是那个人另寻新欢了(虽然他丫的那是他的旧欢),因为觉得这个人不再值得得到我们的爱了。或许吧,想起从前第一次分手的时候,鸵鸟为了那厮哭了超过一个月,真的是每天以泪洗面的那种,想到什么,看到什么都会开始掉泪,好凄凉啊!可是现在鸵鸟虽然还是会想起这厮,不过只是在心里os:啊!他曾经也做过/也说过!然后就没有下文了。不过老实说,鸵鸟这一次是真的失去了,因为听每一首情歌都感觉在说着自己的心情。这才是失恋才有的现象不是么?所以鸵鸟这次才叫真正的失恋吧?说着说着鸵鸟就开始遭到朋友的鄙视了,明明就分手了一年多快两年了,这个怎么能说是失恋?

   这当然能算是失恋啊?!而且是双重的那种,也就是说失恋中再失恋!所以鸵鸟还是坚持定义自己为失恋。事发的第一天,鸵鸟觉得自己很难快乐起来了。不过过了几天,貌似还行的。然后鸵鸟就开始研究自己放不下那厮的原因。首先吧,这人不管是身高身材长相都完全符合鸵鸟梦中情人的标准(鸵鸟至今还是外貌协会的荣誉会员),学历、性格也都是鸵鸟喜欢的,至少那厮忍受得了鸵鸟偶尔坏脾气咄咄逼人的模样,至少那厮对鸵鸟充满耐心,应该是这样吧?!于是呢,虽然他常常对不起鸵鸟,鸵鸟不要他以后,回头想想还是会怕过了这村就没那店了,于是又赶紧回去(主要还是因为外表关系吧?我猜测)实际上呢,其实鸵鸟一直都知道彼此的价值观差得蛮远的,一来可能是家庭背景不同,二来可能是家庭教育不同。于是当时鸵鸟就想,爱情是不是要妥协才叫真爱,不过像鸵鸟跟那厮的情况是几乎所有东西都需要彼此妥协,商讨,才能继续和平共处。所以鸵鸟决定推翻自己的理论。

   或许人们会觉得鸵鸟是在发梦,毕竟世界上那么十全十美的男人很少。鸵鸟其实也深知自己肤浅地,曾经尝试改一改这肤浅样,自从发了一个噩梦以后,鸵鸟还是下定决心忠于最初的自己。其实鸵鸟觉得这么棒的男人还是有的,至少鸵鸟的亲爹就是一个好例子,想当年鸵鸟亲爹不但高大,身材也好,性格更好,到现在还是跟鸵鸟的亲娘恩恩爱爱,爱做家事,爱烹饪,懂的东西又非常之多,不抽烟,不赌博,不喝酒,还非常孝敬父母。多好的一大青年,而且两人还是初恋来着。所以别怪鸵鸟也盼着有这么一个男朋友。而且鸵鸟的亲娘也说了,要鸵鸟别去找胖子当男朋友,怕鸵鸟受苦来着,身为听话的好姑娘,鸵鸟决定听从亲娘的话。

   这几天鸵鸟返乡啦,回家当天就去出席晚宴,发现场内的帅哥大学生的数量超乎鸵鸟的想象(明明应该是充满老人的宗亲晚宴),顿时两眼爱心直冒。突然觉得人生充满了希望,这是世界还是美好的!毕竟自从鸵鸟上了大学,身边的帅哥数量大跌,难道是科系问题?想到这里鸵鸟突然间痛恨自己起来,当年怎么不把理科读好,要是读好了,混进理科班里,说不定早就遇见帅气高大温柔体贴的理科男了。话说文科生也不是绝无帅哥,不过有时候总觉得自己常在文科生中找到的是呆呆帅,而不是鸵鸟心目中的精明帅。所谓帅,并不是真的是公认帅的那种,要鸵鸟看着觉得帅就行(不过说来,鸵鸟小学那位小狗恋男友和那厮都算是公认帅的)所以鸵鸟决定更努力的开拓自己的朋友圈子,寻觅比那厮好上两倍的男友,让鸵鸟忘却那厮的好。毕竟要是真随便找个人当男朋友了,还心心念念着那厮的好,真心对不起咱家未来男朋友啊!

   说到这里,其实鸵鸟也自认不差,至少脸蛋还看得过去,脑袋算机灵,身材正在努力雕塑着,性格还算不错地,还能露两手才艺,总之没有80分应该还与75分吧?鸵鸟对自己的信心还是有的。附上鸵鸟和亲娘,哥哥的合照,有兴趣者请联络鸵鸟呗~哈!

2014年7月24日 星期四

Restart

   如果每个人的人生有‘重启’的按钮,我会选择按下它。人生有‘重启’键吗?没有。于是我为自己找寻了一些重启的方式。很多人都会觉得惋惜,包括我在内,毕竟上一个部落格大约四年,而我和他的感情也纠缠了四年以上。从前就算分手,我也不会关掉我的部落格,一来觉得没有必要,二来可能自己还抱有一丝希望吧?希望虽然断了联系,可是能通过部落格知道我的好与坏。不过自从那天起,我开始觉得,让他找得到我,通过文章知道我的好坏已经是一件令我恶心的事情,于是,我甘心把所有他找得到我的一切可能性杜绝,就让我片段失忆,忘记我曾经有那么一段过去吧!

   一直以来,都知道自己是鸵鸟性格的人,当大难临头,我都会选择逃避,选择逃到世界的另一角把自己的头埋在土里。于是,我为自己取了鸵鸟小姐的名字。事发以后,半年不见的朋友马上就联络上我了。虽然她知道我和这厮已经分手了很久,可是这次事件仍然对我的影响甚大。我心暖暖的,突然庆幸自己有一班真心为我的知己。没有事情发生的时候,会好一阵子不联络,甚至一通电话,一封简讯都不传,可是当有事情发生的时候,她们都会知道我的需要,第一时间找到我,哪怕是一通电话,也是一种陪伴。连续跟了两三个朋友发泄,累的不想再重复了,一些迟到的朋友也自动的不去追问,一见面只是说过两天我们出去玩玩发泄发泄吧,这是一种默契,不是吗?

   有个朋友更可爱,在我离开她们家的时候塞了几粒巧克力糖给我,说:“这是给你的奖励,只准在想起他伤心的时候吃掉哦!如果这些糖果原封不动的话,就代表你已经好了。”这一切,我都默默记在心里。这样的朋友,遇见一个已经不错了,可是我却有一班,看来我这几年都混得不错吧?

   当然,我也知道,我对于现在的他,什么都不是,更不会想要知道我过得好不好。不过如果哪一天他想起那个熟悉的网址,去浏览的话,是我不愿意发生的事情。我不想再为他留什么,一点都不想。于是在短短的两天里,我丢掉了所有关于他的物品,把他从我所有的联系app移除。或许我看起来很小题大做吧?或许这样的我很卑鄙。不过我不是君子,我无法笑着为他们祝福,我无法保证,每见到一次关于他们的事物能不哭泣。所以,为了自我保护,我将他排除在自己的世界之外,不再有任何交集。

   或许,唯一剩下的就是这篇文章,当作我的部落格的序言吧!

      和凡在一起六年,這六年來我改變了很多,我們也一步步趨向穩定。凡是一個讓我很感動的伴侶,在一起的日子裡,好幾度都有一把聲音告訴我:就是這個人了,在離開馬來西亞到台灣唸書前,好幾次我也對他說,不如我們註冊吧。凡說過,台灣有很多像他一樣的男生,或許我會發現他其實也不怎麼樣,...